蘇州華謙科技有限公司2025-01-13
"DNA鑒定可以在胎兒出生前和出生后進行,,不同時期有不同的鑒定方式和適宜時間:
產(chǎn)前DNA鑒定
無創(chuàng)胎兒DNA鑒定:早懷孕 5 周左右就可以進行,,通過抽取孕婦外周血,,從中分離出胎兒的游離 DNA,再與疑似父親的 DNA 進行比對,,對孕婦和胎兒的傷害風險極小,。
絨毛DNA鑒定:通常在懷孕 10-13 周左右開展,需要在超聲引導(dǎo)下,,用穿刺針經(jīng)陰道或者腹部刺入胎盤絨毛部分來獲取樣本,,屬于侵入性檢查,會增加孕婦流產(chǎn),、感ran等風險,,對胎兒也有一定潛在危害。
羊水DNA鑒定:一般在懷孕 14-21 周左右進行,,通過抽取羊水來提取胎兒細胞用于鑒定,,也是侵入性的,,存在導(dǎo)致胎兒早產(chǎn)、感ran等風險,。
產(chǎn)后DNA鑒定
孩子出生后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不受時間限制。通常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便可進行DNA鑒定,,但大多數(shù)家庭會選擇在孩子出生后半年左右,處于臍帶血采集階段時再進行鑒定,,這樣可以保證鑒定結(jié)果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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