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技能,、績效等,。九、勞務派遣員工受傷或職業(yè)病在勞務派遣的三角關系中,,由于與勞動者實際構成勞動關系的還是勞務派遣單位,,所以發(fā)生工傷后,工傷責任的承擔者只能是勞務派遣單位。當然,,由于實際用工的還是用工單位,所以對于工傷的調查核實,、提供職業(yè)病認定的相關資料等工作仍離不開用工單位的協助,,**終責任的承擔,派遣公司往往也會通過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由用工單位承擔,,因此,,勞務派遣單位扮演的更多的還是處理手續(xù)性事務的角色。這就要提醒廣大用工單位,,要加強兩方面的工作:1,、勞務派遣合作協議中,對處理工傷,、職業(yè)病員工過程中,,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的各自義務應當予以明確,,對于違約者的違約責任同樣需要明確,以免出現分...
我們將法定的退回情形和限制情形詳細分析如下:【法規(guī)原文】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一)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情形的;(二)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或者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xù)經營的,;(三)勞務派遣協議期滿終止的。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后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規(guī)定的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第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屆滿前,,用工單位不得依據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款項規(guī)定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屆滿的,,應...
反而是界定為相應公司的主營業(yè)務崗位會更加合理一些,。此時,就算在程序上完美無缺,,相應的決定也可因為實體上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而無效,。因此,不能因為《規(guī)定》明確了相應的界定流程,,就認為只要符合程序,,就一定沒有風險。所以,,企業(yè)需要對所有崗位進行認真梳理,,合理界定出相應的主營業(yè)務崗位和輔助性崗位,是**終界定結果得到法律認可的前提條件,。其次,,合理劃分的輔助性崗位,依法進行民主流程,。進行民主流程時,,分四種情況進行:●有工會和職工**大會的企業(yè),可按照如下程序進行:①將相應崗位清單交職工**大會討論,,由職工**大會提出方案和意見交予公司方,,相應的會議紀要及方案、意見,,公司方保留備查,;②公司就職工**大...
則建議通過在公司內部進行張貼,、發(fā)放或者內網上公布等多種方式進行,并保留相應證據,。該公示程序與規(guī)章制度的公示程序相比,,要求會相對低一些,但各單位絕不能掉以輕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用工風險,。三、用工比例嚴格限制【原文】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用工總量是指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人數與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之和。計算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單位是指依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一直是企業(yè)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而且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的設置,對整個勞務派遣行業(yè)的沖擊都非常巨大的,。在之前的“...
勞務派遣不適用無固定期的可能性較大,。當然,具體的實際操作,,還需要各單位根據所在地區(qū)勞動部門及司法部門的口徑來進行操作,以免違反地方性的規(guī)定,。五,、“試用期”使用更嚴格【原文】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被派遣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也是用人單位,,而用工單位雖是實際的用人單位,卻不能與勞動者構成勞動關系,。所以在勞務派遣中,,不管勞動者被派遣至哪家企業(yè),同一派遣單位與同一勞動者之間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得出的必然結果,。問題是,用工單位能與派遣公司約定試崗期嗎,?試崗不合格,,能退回嗎?根據《規(guī)定》中的退回機制來看,,似乎這種...
同時,,《規(guī)定》明確,2012年12月28日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日期在本規(guī)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不受兩年過渡期限制,,但在比例降至法定比例前,,無法使用新的派遣工。另外,,《規(guī)定》要求用工單位將調整用工方案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但是,這一規(guī)定同樣留下了一些操作困境:何時備案,?不備案怎么辦,?違規(guī)新增派遣人員,誰負責來查,?又將如何處罰,?這些均無答案。有人認為,,無罰則,、無人查,就無風險了,。其實,,不管是否有罰則,是否有人查,,作為企業(yè),,站在風口浪尖,打新法的擦邊球,,一旦被曝光,,對企業(yè)形象、雇主品牌的負面影響將會非常大,。因此,,建議操作中,大家還是審慎對待,,盡量不要冒險操...
此次《規(guī)定》對此進行了彌補,,詳細列舉了派遣公司的各項義務。在這些義務中,,需要提及的是:1.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這在實踐中并不常見,,很多派遣機構并無相應的培訓制度,反而更多的是由用工單位在進行崗前培訓,,這跟我國勞務派遣多為逆向派遣的現實是有很大關系,。2.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這一義務本身并無特別大的問題,,關鍵是此次《規(guī)定》提及“相關待遇”,,這無疑是擴大了派遣公司的義務范圍,,對于除勞動報酬以外的法定待遇、約定待遇,,派遣公司也有支付義務,。只不過,如果沒有支付,,不管是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協商不付,,還是派遣公司單方決定不付,員工是否可以直接向...
關于“真派遣,、假外包”自從2012年12月28日《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公布,,“以外包替代派遣”的說法就一直在坊間傳播。這其中,,不少都是“真派遣,、假外包”。對此舉措,,《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率先進行了反饋,,明確這種情況下的用工統統計入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中,以此打消企業(yè)的投機取巧念頭,?!兑?guī)定》對此同樣予以明確,但是如何界定,、區(qū)分“真派遣,、假外包”,規(guī)定則采用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這就造成了大家對此的困惑,畢竟這樣一來,,等于將界定權限交予了仲裁員和法官,。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大家要慎之又慎,。我們認為,派遣與外包的區(qū)別為:基于以上區(qū)別,,我們提示廣大用人單位,,要想合法使用業(yè)務外包避免勞務派遣的風險,就一定要厘清三...
還是每時每刻都不能超比例,?這實際上是一個相當難以界定清楚的問題,,這將是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一項考驗,而對用工單位來講,,時刻都不跨過10%的“紅線”,,無疑是**為穩(wěn)妥的做法,。其次,“用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人數”該如何理解,?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要計算嗎,?訂立勞動合同的實習生、退休返聘人員要算嗎,?如果算,,那么企業(yè)可以很輕松的把基數提高,從而拉低比例,,但這顯然與立法本意相違背,;如果不算,那么又與法規(guī)的字面意思相違背,。再次,,《規(guī)定》提及,計算勞務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單位是指依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那么,,假設總公司與派遣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派遣公司將人員也是派往總...
勞務派遣不適用無固定期的可能性較大,。當然,,具體的實際操作,還需要各單位根據所在地區(qū)勞動部門及司法部門的口徑來進行操作,,以免違反地方性的規(guī)定,。五、“試用期”使用更嚴格【原文】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與同一被派遣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務派遣單位也是用人單位,而用工單位雖是實際的用人單位,,卻不能與勞動者構成勞動關系,。所以在勞務派遣中,不管勞動者被派遣至哪家企業(yè),,同一派遣單位與同一勞動者之間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得出的必然結果。問題是,,用工單位能與派遣公司約定試崗期嗎,?試崗不合格,能退回嗎,?根據《規(guī)定》中的退回機制來看,,似乎這種...
但這種細化*限于“輔助性”崗位,而“臨時性”和“替代性”崗位卻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釋。對于“輔助性”崗位,,《規(guī)定》重點明確如何界定此類崗位,。由于市場經營的紛繁復雜,要想從實體上精細界定“輔助性”崗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秳趧雍贤ā穼ⅰ拜o助性”崗位界定為“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yè)務崗位”,試圖從實體上想對“輔助性”崗位進行界定,,結果不但未能厘清“輔助性”崗位的概念,,反而又引發(fā)了何謂“主營業(yè)務崗位”的困惑。鑒于此,,《規(guī)定》則在“程序”上著手解決這個問題,。對于其中如何確定“輔助性”崗位的程序,很多人會覺得似曾相識,。該程序與《勞動合同法》第四條關于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如出一轍,。根據《規(guī)定》...
關于“真派遣、假外包”自從2012年12月28日《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公布,,“以外包替代派遣”的說法就一直在坊間傳播,。這其中,不少都是“真派遣,、假外包”,。對此舉措,《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率先進行了反饋,,明確這種情況下的用工統統計入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中,,以此打消企業(yè)的投機取巧念頭?!兑?guī)定》對此同樣予以明確,,但是如何界定、區(qū)分“真派遣,、假外包”,,規(guī)定則采用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這就造成了大家對此的困惑,,畢竟這樣一來,等于將界定權限交予了仲裁員和法官,。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大家要慎之又慎,。我們認為,,派遣與外包的區(qū)別為:基于以上區(qū)別,我們提示廣大用人單位,,要想合法使用業(yè)務外包避免勞務派遣的風險,,就一定要厘清三...
關于“真派遣,、假外包”自從2012年12月28日《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公布,“以外包替代派遣”的說法就一直在坊間傳播,。這其中,,不少都是“真派遣、假外包”,。對此舉措,,《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率先進行了反饋,明確這種情況下的用工統統計入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中,,以此打消企業(yè)的投機取巧念頭,。《規(guī)定》對此同樣予以明確,,但是如何界定,、區(qū)分“真派遣、假外包”,,規(guī)定則采用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這就造成了大家對此的困惑,畢竟這樣一來,,等于將界定權限交予了仲裁員和法官,。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大家要慎之又慎,。我們認為,派遣與外包的區(qū)別為:基于以上區(qū)別,,我們提示廣大用人單位,,要想合法使用業(yè)務外包避免勞務派遣的風險,就一定要厘清三...
人數多的單位可分到各個部門,,由部門組織大家討論),,由全體職工提出方案和意見,公司收集相應的書面方案和意見后,,保留備查,;②公司就員工提出的方案與意見進行通盤考慮,并逐一做出接受與否的決定,,形成**終的崗位清單,,對于不能接受的方案與意見,需提出合理理由,;③與工會平等協商,,確定**終的崗位清單,公司保留工會書面意見備查?!裼新毠?*大會,,但無工會的企業(yè),可按照如下程序進行:①將相應崗位清單交職工**大會討論,,由職工**大會提出方案和意見交予公司方,,相應的會議紀要及方案、意見,,公司方保留備查,;②公司就職工**大會提出的方案與意見進行通盤考慮,并逐一做出接受與否的決定,,形成**終的崗位清單,,對于...